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一
说石头经廿四春,龙沙万里上鲲身。棹声鞭影都圆梦,雪送花迎各助神。
斩断六根原是假,归来一笑却成真。借观羲画尊麟笔,腐史于今有后尘。
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二
名教扶持自问难,谈情书上著铅丹。平生差可斯吾信,未死居然此事完。
古月一轮含妙象,梅花数点破春寒。辟开儿女全忠孝,人兽关头豁大观。
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三
心血于焉用斗量,笔花生彩墨花香。独燃一炬成秦火,横扫浮云见太阳。
著论不随无鬼没,问年原比鍊都长。老身杯酒同诗祭,事业欣欣托渺茫。